以往屡试未果的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政策,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
然而,统计数字显示,57.5%的公众认为二手房征收个税无法抑制房价上涨,40%公众认为征收个税不能抑制炒房,50%以上受访者无法出示房产原值证明。
同时,各种规避个税的做法却已开始在市场上流传。“从现行政策看,二手房个税政策仍有不少漏洞,未来个税会对房价助涨还是助跌,目前不得而知。”不少业内人士表示。
合理费用更加明{AD}确装修费、按揭利息可扣除
按156号文件,个税按“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的20%征收。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而此次发布的108号文中,对于“合理费用”与之前的文件相比有了更明确的界定,并从2006年8月1日起执行。合理费用包括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其中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需要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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