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房地产税改进行时 按照有关部门设计的税改思路,“明租、正税、清费”将是房地产税改革的基本方向。明租,就是将土地出让金收取方式从一次性收取改为分年收取,使其作为地租的性质更加明确;正税,就是统一内外税制,避免重复征税,改变流转环节畸重保有环节畸轻的现状,并尽量向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国际通行作法靠拢;清费,就是对收费项目进行严格清理,除少数服务性收费项目以外,其它收费或取消或合并为某一固定税种。在税改方案设计中有一个重要税种,就是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是财产税的一种,又称物业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土地市值的升高而提高。不少人误以为,增加了物业税,就可以免去交70年土地出让金而改为年租制了,房价就能大幅度下降了,其实这是理解有误。增加了物业税,土地出让金还是要交的,跟土地改为年租制是两码事。物业税是对老百姓拥有的房产征收的财产税,原来买房时一次性预交的70年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则改成地租每年交纳。 从税改的初衷看,谁拥有的房产越多、越值钱,谁就越该多交税,并且原开发环节诸多税费归并到房产保有税中可降低开发成本,进而降低房价。这样一来,老百姓买得起房了,还可抑制投机炒房,又能“为政府提供丰富稳定的财政收入”,三全其美。但这是不是一厢情愿呢?有专业人士分析,人们所预期的物业税改革带来的房价大幅度下降可能不会出现,其中相当大一部分会被开发商等各种利益团体截取。因为,房地产开发成本降低,并不就意味着开发商就一定会降价,在供不应求的局面下,他们就有机会将税负转嫁给普通的购房者,购房者得到的依然是较高的价格。再有,物业税的征收需要对各个房产进行评估,并且一旦出现拒交或者逃税的情况,税收征管成本和执法成本将十分巨大。 也有老百姓对物业税感到困惑,现在老百姓买到的房子只有70年土地使用权,而且一下子就提前预交了70年的土地使用费和相关税费,土地并不是房主的财产,并且房子越住越破,如果再对他们也开征物业税,道理何在? 一位专家认为,我国的税收征管较为强调强制、无偿、固定而对税款的使用却缺乏必要的论证与监管,纳税人的权益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这既不利于建立和谐社会,也容易造成人们纳税意识的缺失。对于房地产税改,首先不要太多地加重老百姓的负担,其次应遵循国际上通行的“纳税受益”原则,让老百姓切实能感受到所纳的税款每一块钱都花在了该花的地方。从这一点看,要做的工作还真不少,我们真心祝愿房地产税改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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